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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强化体育工作意见

市政强化体育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发展身体素质和能力,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提高全民素质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和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明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部署要求,优化整合资源,进一步深化青少年训练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发展长效机制;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开创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积极创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充分发挥全民运动会的带动作用,有序开展中小学体育联赛,积极参加市级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进一步完善我市各项运动会的组织和管理,积极推进赛制改革创新,科学设置运动项目和组别。青少年体育训练规模和竞技水平走在市乃至全省前列,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全面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上水平

(一)启动青少年体质水平提高工程。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深入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5个项目进校园活动。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学生课余时间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逐步形成全市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突出普及性、趣味性、合作性、参与性,不断创新活动模式,为学生创设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调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逐步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大力推进体育特长生训练基地建设。进一步搞好我市体育基地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统筹管理,逐步形成小学—初中—高中有效衔接、链条式的优秀运动员培养输送网络。

1.体育特长生训练基地招生要根据体育项目设置、学校教练员配备和训练水平、学校体育场地器械配备等因素综合考虑,实行全市招生,由市体育局、教育局成立体育后备人才选材小组,统一安排时间集中组织选材。

2.各体育特长生训练基地要切实做好体育训练工作,坚持常年训练并形成阶梯式训练结构。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制订科学详实的训练计划,进行科学系统的业余训练。要做好思想教育、文化学习、队伍管理等方面工作。

3.做好体育特长生体育比赛相关工作。要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比赛体系,积极组队参加省级、市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项目,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参与和获奖情况将列入督导评估内容。

(三)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组建学生体质健康评价队伍,建立健全各级体质监测站。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份量。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经费的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体育行政部门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专项支出不低于本级体彩公益金的30%。

3.落实优秀运动员激励和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机制。继续健全完善运动员退役安置就业保障机制,对获得省运会冠军的籍优秀运动员,退役后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安置就业。

(四)加强体校和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引进职业教育,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尽快建立一所“三集中”或“两集中”的竞技体育学校。加强体教结合,创建体育特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组建排球、篮球、足球、田径、摔跤、武术等课外兴趣小组和校级运动队。积极发展优势项目,大力提升弱势项目,做到“人人有项目,校校有特色”,推动青少年体育均衡发展。体育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指导训练和选拔优秀体育人才;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课余训练的考核评估,对优秀体育特长生在入学、转学、训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向体育特长生训练基地、省市级体校推荐、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五)办好体育赛事。

1.办好四年一届的市全民运动会,精心组织各项赛事,不断提高办赛规模和水平。

2.组织好每年一届的市中小学生田径、排球、篮球、乒乓球体育联赛,不断完善办赛机制,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增加项目,到年争取达到10个左右。

3.积极组织参加年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手球比赛,精心组织,加强训练,力争我市参赛球队取得优异成绩。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青少年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体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教育、体育等部门要每年对各学校的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联合督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二)完善考核机制。要把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考核机制,由市体育局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青少年体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青少年体育政策,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成长的浓厚氛围,形成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