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现代农业科技基地建设意见

现代农业科技基地建设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全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步伐,提高基地建设品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陕科农发〔〕1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会议精神,推进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开展科技创业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办相结合,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经常化,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为提高农民素质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根据县“十二五”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到2015年,力争建立省级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2个,市级科技示范基地5个,县级科技示范基地10个,乡镇科技示范基地20个,基本覆盖全县主要农业区域和特色农业板块,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聚集和引导科技要素向农村和农业流动,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创业、示范与服务的有效结合,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使龙头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好的分享产业化示范基地经营成果。到“十二五”末,全县80%的村达到一村一品示范村标准,75%的乡镇达到一乡一业示范乡镇。

三、创建条件

1、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必须是区域特色鲜明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产业链长的农业示范基地,并以此为平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进入示范基地,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承包和建立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等,加快科技成果在农村的示范与推广作用。

2、创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与示范能力,产业明晰,经济效益显著。

3、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应当选择乡镇优势农业产业。

4、科技创业示范基地要拥有稳定、长期的科技示范场地,进行技术引进、开发和集成,并有一定的创业示范规模,种植业面积在500亩以上,养殖业示范规模牛400头以上,猪千头以上,羊千只以上,家禽万只以上。

5、创业示范基地推广的品种必须是经过审定(或认证、登记)的品种,推广技术必须是成熟先进的技术,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四、推荐申报

创建县级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乡镇每年要推荐上报1-2个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条件好的、标准高的可以推荐申报省、市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

创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荐申报,是涉农企业、农村经营合作组织、协会为申报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事业单位为技术依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为组织单位,进行推荐上报。

五、考察评审

县上成立由县科技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综合评审。

六、命名表彰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评审合格的科技示范基地每年进行一次命名,对科技水平高、产业化经营机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争取省市科技部门立项,推荐上报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