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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2014年是重大改革之年,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之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九届六次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转型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建设幸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8‰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免费孕前优检覆盖率达80%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卫技人员比率达80%以上,人均计生经费投入70元以上,奖励兑现率100%,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为此,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要正视指标压力。由于目前正处于育龄妇女生育小高峰期、第一代独生子女的婚育旺盛期、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期,再加上部分群众生育两个孩子的愿望比较强烈,人口出生面临反弹的压力,今年实现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8‰以内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强化利益导向,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的政策和措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利益导向体系。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争先创优和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通报整改情况;重点帮促计生薄弱街道和社区,务求真抓实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要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经常性工作范围,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办证、验证、合同签定的比例;探索建立社区、共建单位、小区物业、企业、各类新经济组织、城乡结合部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抓住审检、登记、办证、清查等关键环节,落实常规服务管理措施,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居民“同管理、同服务、同奖励、同考核”;加快全区“一盘棋”格局建设,确保重点信息反馈率达90%以上,努力降低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

二、持续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

要报实数。我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近年来波动较大,省统计、卫生、人口计生三部门将于上半年联合开展性别比核查,我们要在此之前,全面核实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数字,摸清我区性别比的真实情况,对性别比数据严重不实的,要实行约谈、预警、通报、直至重点管理。要严打击。现阶段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非”。要组织卫生、公安、计生、药监、妇联等部门,实行联合办案,强化工作合力,特别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常规考核,落实实名登记、影像保存的有关规定。要以“六普”数据为基数,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两非”查处任务。

三、持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要以一级预防为基础。稳步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卫生部门要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婚前医学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8%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优检覆盖率达到80%以上。要继续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要以二级预防为重点。全面推行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区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对早期发现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的出生缺陷,及时进行医学指导和干预。要以三级预防为补充。切实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促进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发现和早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持续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要深化创优活动。要在提升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继续保持“国优”、“省综合改革示范区”荣誉称号。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巡回法庭和行政审判与人口计生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的培训力度,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八个不准”群众工作纪律,杜绝恶性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计生信访工作,畅通便民维权渠道,着力解决当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

五、持续深化“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

要加大推广力度。以知情选择、双查改革为重点,推进管理创新,依托文明共驻共建促进诚信计生计生,镇、街和村、居推广面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借鉴沙县“一卡通”做法,全面建立“一卡通”运行体系。要培育创新亮点。要以镇、街为单位,继续打造可学、可看、可借鉴的诚信计生工作品牌,力争做到一镇(街)一品,确保全区诚信计生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先进行列。要建设幸福家庭。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创业帮扶、利益保障、维权服务、关爱奉献、生育关怀六大行动,建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业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发展基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服务中心,为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突出既定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各项奖励和落实奖扶政策,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要搞好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民生政策、出台惠农措施前,要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主动向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家庭倾斜,防止出现多生孩子多受益的现象。要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据统计,我区现有计划生育失独家庭33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46户,要加大对这些计生特殊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提高福利待遇,强化养老保障,在经济上救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持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合力。

要发挥区、街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履行人口计生法定职责,在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挂点村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深化“我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办实事”活动,从各自领域推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要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企事业法人代表是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员工人数配备专兼职计生管理员,对招(聘)用人员实施有效管理,自觉接受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的督查指导。要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开展四级联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支持协会打造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幸福工程、法律援助、义诊等服务品牌,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