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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活动实施意见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县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对象为城关镇宜园社区。2014年6月-2014年9月,组织实施创建安全社区工作;2014年9月-12月,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三、职责划分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由有关部门牵头,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一)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做好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由县文广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配合。文广局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团委、妇联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残联配合。卫生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扶助与康复工作。

(四)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消防队配合。公安局负责制定公共安全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队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建设,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

(五)由县妇联牵头,团县委、县残联配合。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团委做好儿童、青少年安全指导工作;残联做好残疾人的社会关爱工作。

(六)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配合。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监管;质监局负责督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商局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做到安全经营。

(七)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药监局配合。住建局负责做好市容保洁和相关环境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环保局负责抓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督导;药监局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八)由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

(九)由县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参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