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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文化广电体育活动安排意见

春节文化广电体育活动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为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关安排意见,深入实施“文化兴县”战略,推动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丰富广大群众节日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生活,现将2013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春节期间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出“健康文明、欢乐喜庆、团结鼓劲”的特色,为全县人民欢度春节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建设中来,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原则

2013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广体活动采取全县集中活动与各乡镇区、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广体活动,营造多姿多彩、社会参与、火爆热闹的喜庆场面,让城乡群众感受到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活动内容

1、文化活动安排

①组织举办5台百姓迎春文艺电视晚会。

②2月10日(正月初一)举办街头高跷、舞龙、舞狮展演比赛。

③2月24日、25日(正月十五、十六)组织举办元宵节灯展、灯谜、文艺演出活动。

④全县摄影大赛(2013年1月)。

⑤全县书画展(2013年1月-2月)。

2、体育活动安排

①组织举办“迎新春”城镇职工拔河比赛。

②组织举办围棋比赛。

③举办迎春长跑比赛。

④举办全县乒乓球大奖赛。

3、广播电视活动安排

①做好县春节电视文艺晚会和百姓大舞台迎春电视文艺晚会的筹划、制作、播放工作。

②做好各部门春节文艺晚会联播工作。

③组织协调好春节期间各种群众性民族民间文艺节目的制作和播放。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民间艺术团队、艺术活动基地、文化广场、城乡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文化室(中心户)的功能和作用,调动基层业余文化骨干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的赛歌会、文艺演出,开展群众自娱自乐的演唱演奏、舞蹈曲艺、民间艺术和游艺联欢等,组织书法、美术、摄影等多种展览活动。

(二)县电视台除转播国家、省、市三级电视春节晚会,播放县2013年春节晚会节目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春节晚会外,要深入基层采摄部分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制成一批具有先进文化内涵、鲜明民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节目,在春节期间播放。

(三)文化部门要组织城乡个体放映队为广大农村群众放映2—3场电影;充分利用满族博物馆和非遗博物馆现有设施和馆藏文物,举办2次展览活动;开展图书展销和图书借阅服务周活动;利用文化馆设施场地搞好艺术培训和艺术展赛活动。

(四)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抓好落实,特别是元宵节灯展活动,各单位不允许用以前的彩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应付了事。各项活动的组织单位都要制定安全预案,并把节日期间文广体活动安排方案报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五)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县机关工委、县绩效考核办、县政府督察室要对全县春节期间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文化活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考评。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要做好节日期间各项文广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比表奖等工作。

(六)县公安局要做好春节期间各项文广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