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开展两非防治活动意见

开展两非防治活动意见

今年以来,省上把打击“两非”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主要措施来抓,列入党政线、部门线进行年度考核。从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看,各县(区)打击“两非”工作突破不大,部分经营人工流产药物门店的底子还不清、使用B超的医疗单位登记不完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不严格,个别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高,一些医疗单位防止“两非”的制度不健全,致使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着人口再生产的协调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根据《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市人口委、卫生局、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口局、卫生局和食药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一指挥“两非”治理工作,着力构建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从严治理的工作机制。要加强集中整治,定期开展打击“两非”整治行动,整治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调查处理“两非”案件。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由纪检监察、公安、卫生、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组成联合办案组,共同查处“两非”案件。从月份开始,各县(区)组织人员按照统一表格,详细登记具体情况,对全市所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药店、诊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

二、明确工作重点,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专项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有打击“两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出台B超使用管理制度;

2.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有打击“两非”工作的宣传及《通告》的张贴;

3.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有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4.个体医疗机构及私人诊所经营人工流产药物和计划生育药品及滥用B超等情况;

⑴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情况:①是否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常用药品: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利凡诺);②是否取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资格证;③是否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⑵B超的使用和管理情况;①有无专用B超工作室;②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执业技术要求、有无资格证;③B超工作室是否标有醒目的“警示牌”、有无管理制度;④有无妇科及胎儿检查记录,是否有诊断胎儿性别的记录,常规检查结果是否有两名以上医生签字。

⑶非法摘取节育环(取皮埋);

⑷溺、弃女婴,送养女婴;

⑸非法张贴计划生育宣传广告。

5.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终止妊娠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核定、从业人员资质检查。

6.群众有举报嫌疑的单位和个人要重点查处,一经查实的案件要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前都要做周密谋划,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组,县(区)互动,城乡联动,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主要针对B超的购置和诊断记录,终止妊娠的药品进货和销售渠道,接生以及节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对发现的非法行医案件,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案件线索一个不放过,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达标不放过。要求医疗机构(诊所)具备“一规定四册一标志”,即:《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接生分娩登记册、妇产科引产手术登记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登记册、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册和B超室设置禁止“两非”醒目标志。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医药门店要紧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健全档案,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内容。

四、广泛动员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各县(区)要印制打击“两非”通告,在各村、组、社区人群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举报箱,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查处情况,对“两非”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曝光。通过“两非”案件的严肃查处和媒体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辖区范围内基本杜绝“两非”行为,逐步形成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五、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围绕打击“两非”,各县(区)要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两非”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在具体工作中,除对“两非”案件进行认真查处之外,还要对干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私取皮埋剂、非法进行放取环、计划生育服务的个体诊所进行严肃查处。要全面建立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制度、定点分娩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申报审批制度,新生儿、婴儿死亡申报制度。对B超及操作人员要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县(区)要按照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精心部署,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专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月份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写出专题报告,市上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走了过场的要进行“补课”,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评分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