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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河道保洁意见

市政河道保洁意见

加大河道清淤力度

根据年度下达的河道清淤计划任务,各镇(街道)要及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项目责任人,健全责任体系,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清淤任务。按照河道清淤一条、清障一条的要求,原则上采取干河清淤或绞吸式清淤的疏浚方式,清除淤泥、清理沉船等障碍物。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根据下达的年度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各镇(街道)要落实实施方案,安排实施主体,抓紧组织实施。县城区白水塘治理工程由城投集团负责实施。同时,加强黑臭河道治理。镇村黑臭河道由各镇(街道)摸清情况,会同河长制责任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城区由县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和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黑臭河道的治理方案,加大治理力度。

加大保洁工作力度

镇村河道保洁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航道保洁由县交通部门会同县水利等部门提出保洁办法,落实保洁措施;县城区(320国道以南、白水塘以北、江公路以西、城西大道以东)河道保洁由县住建局按照城区保洁要求负责实施。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组织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做到定目标、定人员、定河段、定责任、定报酬,清除污染物,制止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达到标本兼治,实现城乡全覆盖。

做好资金保障落实

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补助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县水利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政办发〔〕133号)执行;河道长效保洁补助资金根据《县河道长效保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水利〔〕102号)执行。各镇(街道)要把河道清淤保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城区河道保洁由县财政全额补助,由县住建局落实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县河道清淤保洁工作组要加强“河长制”重点河道组织实施、完成进度、保障力度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作为河道清淤保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定期向县治水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