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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

县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

县货币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审慎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把握信贷投放节奏,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着力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有效防范县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我县“四大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

继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展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利率定价机制。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主动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拓展新的融资方式,提高金融服务县域经济能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县域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不断提高金融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水平。

二、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合理增长

金融机构要认真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正确认识经济金融关系,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目标,正确制定信贷规划,积极、合规地组织信贷资金来源,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自觉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努力保持信贷投放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信贷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避免信贷投放大起大落,促进我县经济平稳、更快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信贷结构调整,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着力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继续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积极挖掘信贷增长点,加强对生产经营性信贷支持,适当压缩个人消费贷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认真落实金融信贷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对接,落实绿色信贷、科技信贷政策,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科技型企业、先进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企业的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扶持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特色经济区域的发展。继续深化成长型企业扶持工作,加大中心镇建设支持力度。发展小微金融,推动县域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三农”信贷支持,推进农业生产升级发展,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加大富农创业信贷支持力度。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支持民生项目、保障建设项目。要优化信贷流程,落实中小企业减负政策,努力促进银企双赢和共同发展。

四、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的风险监测,维护县域金融稳定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不同社会领域风险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演化和跟踪分析,加强交流,提前预防、提前遏制风险蔓延。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性融资平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趋势性、方向性变化。要重视非法融资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行为的监测分析,高度关注其违规、异常的经营行为及影响。密切关注企业资金链状况和突发事件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对自身涉及的风险事件,要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有效化解风险隐患,防止风险通过资金链、担保链扩散影响社会经济稳定。有效建立社会风险与金融系统之间的“防火墙”,切实防范县域金融系统性风险。

五、扩大人民币跨境业务,积极服务外贸经济发展

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推广普及工作,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面向企业主动宣传跨境人民币业务应用,阐明跨境人民币业务优势,积极帮助企业提高人民币跨境使用能力,促进企业主动应用人民币跨境结算手段,提高外贸避险能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扩大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创新融资品种,增强外贸企业跨境人民币融资供给,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大力推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继续推动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人民币贷款的需求。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打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优良的金融消费环境。深化银行征信系统建设,着重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拓宽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稳步开展信用评级,扩大征信信息应用。加大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力度,重点开展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城乡一体的金融消费环境。积极打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民生需求的小微金融环境和民生金融环境,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金融消费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