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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持旅游行业意见

金融扶持旅游行业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2010〕47号)和《中国人民行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发〔〕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金融支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近年来,中央和省、市不断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旅游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处处于亚欧大陆桥的咽喉地位和西陇海新线经济带的中心地段,是古丝绸之路重镇、中国旅游标志之都、中国葡萄酒的故乡、西藏归属祖国版图的历史见证地、世界白牦牛的唯一产地。历史文化悠久、商贸发达、人气旺盛,发展旅游业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当前,正处在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难得机遇期,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推动、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和人民群众消费层次的升级,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抓住国家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把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自身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投入,支持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扶持重点,切实加大金融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信贷投入力度。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把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重点加大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交通、景区开发、饭店建设、商品研发等旅游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旅游“看点”、“亮点”,优化我市旅游业发展环境。对于已经落实财政资金的重点项目,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各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资金配套支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确定的重点旅游项目,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制定和细化符合旅游项目特点的授信标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满足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支持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和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多层次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内容,提升旅游品位,有助于提高旅游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各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省“321”旅游发展战略和全市旅游线路布局、景区建设规划,加大对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做大做强以雷台、文庙、天梯山石窟、罗什寺、白塔寺等名胜古迹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游;以天祝三峡为代表的民族风情游;以古浪马路滩林场、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沙漠公园为代表的沙漠生态休闲游;以威龙葡萄酒基地、莫高葡萄长廊、黄羊河休闲农业旅游区、农垦研究院生态园和农家乐等为代表的乡村绿色游;以红军西路军古浪战役纪念馆、凉州战役纪念馆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游等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

(三)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将信贷资源向优质企业配置,扶持发展壮大我市旅游龙头企业。全力支持时代置业公司规划建设天马文化产业园,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链的形成。对于有特色、有市场、有信誉且现金流稳定、还款来源充分的小型微型旅游企业,要实施差异化的信贷管理和考核办法,合理扩大审批权限,适当放大抵质押系数,支持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加快发展。同时,积极探索为旅游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咨询、融资租赁、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

(四)支持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坚持用文化提升旅游品质,用旅游带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是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作为业务创新增长的重要抓手,以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为重点,全面支持天马文化旅游节、天祝三峡民族风情旅游节和“中国旅游标志—马踏飞燕圣地”旅游品牌建设活动。扶持培育旅游演出市场,繁荣旅游演艺活动,积极扶持《西凉乐舞》、《天马传奇》等民族艺术作品发展繁荣,提升我市旅游业文化品位。涉农行业金融机构在支农过程中,要立足本地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民间文化艺术,支持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支持有创业意愿、有就业技能的农户通过妇女小额担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互助联保等贷款形式发展乡村旅游。

三、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五)创新抵质押担保模式,提升旅游业金融服务水平。各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我市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和信贷需求的特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对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好的旅游酒店,探索发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六)创新开发旅游消费信贷产品,促进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便利化。各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培育旅游业消费信贷市场,探索开发满足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行卡的旅游服务和消费信贷功能,促进行卡创新。通过加强和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扩大行卡在全市旅游景点景区、酒店、餐饮、商业、交通和旅行社等旅游相关行业的受理。加大对景区POS机、ATM机具的布放力度,持续推动“刷卡无障碍”景区建设。鼓励行业金融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旅游景点增设网点,合理安排行网点服务时间,提高旅游景点金融服务便利性。

(七)鼓励多元化资本支持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和支持效益好、发展前景好的骨干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具备发展潜力的中小旅游企业通过区域集优模式,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原则,“抱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八)提高外汇服务效率,支持旅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简化收付汇审核手续,优化外汇管理业务流程,满足旅游企业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的合理用汇需求。

四、强化协作配合,营造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九)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各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及时收集、筛选、推荐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资金需求信息。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和纳入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点项目应给予重点支持。辖区人民行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意图,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配合,共同搭建企信息沟通和融资平台,促进政企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十)强化监测评估,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辖区人民行加强同县区政府、旅游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支付结算、征信管理等金融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开展评估监测,努力为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