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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贷款增加指导意见

银行业贷款增加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扩大信贷投放规模,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有效发挥信贷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助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年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现结合实际,制定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预期目标

年市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1.7%,大口径财政收入增长32%,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3.1%和1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以内。根据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和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保持信贷总量快速增长,优化信贷结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

二、总体要求

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城乡融合、工业强市和生态立市三大战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金一体化进程,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积极扩大信贷投放总量,把握好投放的节奏与力度,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坚持“有扶有控”原则,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融资渠道,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三、重点投向

(一)大力支持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把做大工业总量,提高运行质量,培育特色优势支柱产业,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构建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体系作为信贷支持“工业强市”战略的出发点,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一是围绕能源工业,支持煤炭、风电、光电等能源项目建设;二是围绕化工、材料产业,支持发展化工、冶金、碳基材料、建材等项目,延伸产业链;三是围绕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装备制造、家电、光伏组件、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四是围绕食品工业改造提升,大力支持酿造、肉奶、果蔬和休闲保健食品加工生产;五是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园区对产业转移和项目建设的承载能力;六是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推行“绿色信贷”,大力支持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传统农业向节水高效农业的跨越,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创新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增加信贷投入,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农民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和特色林果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好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状况调查,满足农户对春耕生产的信贷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选择产品科技含量高、效益佳、诚实守信的种子、种畜生产企业、种苗公司、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机构作为信贷支持对象,促进农业科研成果的利用转化。大力支持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培育,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市凉州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继续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危房改造、环境整治以及农村公路、小康住宅、沼气和安全饮水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四是加大对设施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通过信贷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设施农业,根据辖区特色优势农业发展规划,重点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与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的营销模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减少中间环节。五是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办发〔〕33号)精神,扩大贷款范围和放贷规模,放活审批程序,创新担保方式,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六是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从辖区实际出发,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等新型信贷支农模式,有效扩大农村抵押担保品范围,扩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

(三)继续大力支持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要切实发挥好金融杠杆作用,助推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将河西走廊列为部级节水农业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金融信贷作用,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以水源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等水利项目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特色林果业的信贷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业务优势,大力支持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对葡萄、红枣、优质梨、枸杞、种苗花卉、森林生态旅游、沙产业等给予重点信贷支持,实现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三是深化林业改革,探索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求的信贷产品,拓展林业金融服务范围,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为全市特色林果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四)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握好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紧扣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富民强市、赶超进位的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和项目建设的信贷服务工作,围绕国家、省、市支持的大项目、好项目,提供信贷保障。发改、工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抓好项目对接和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足用活信贷政策,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主动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充分利用开发贷款、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同业合作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

(五)进一步扩大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加快信贷服务品种、方式、方法的创新,增加对弱势产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满足多元化、全方位的民生金融需求。一是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人社、财政、妇联、教育等部门的有效联动,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对再就业、自主创业的扶持范围,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营造有利于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二是加大信贷扶贫工作力度。结合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落实扶贫攻坚目标,进一步完善信贷扶贫工作机制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制度,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支持扶贫项目建设,确保扶贫贷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个人安居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六)加强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小微型企业在创造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和影响越来越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小微型企业信贷支持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小微型企业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小微型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对有信用、有市场前景、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型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提高小微型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确保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于上年同期贷款水平,切实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融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落实任务,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促进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为资金供求的有效衔接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照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融资机构,消除金融服务盲点。在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担保、法律、会计、审计、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投资发展,借助中介机构实现多层次、多渠道融资的目标。

(二)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流动。人行市中心支行要充分发挥功能定位优势和履行货币政策传导职能,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解释央行货币政策,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传达市委、市政府经济战略意图和重点,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经济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重点领域、特色领域的信贷需求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中的重要环节、重点项目有效流动。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信贷政策工具,强化“窗口指导”,在准确掌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支持不同产业、不同阶层需求的信贷指引。同时,完善评估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符合市情的产业、行业的信贷资金投入。

(三)加强信用建设,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按照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用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和完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入库、使用范围,逐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工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对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建设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办及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促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实现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