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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能源装备业指导意见

促进能源装备业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优势,加快我市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化步伐,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打造中国领先、国际知名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推动中原经济区主体区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业的重要意义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提高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市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发展,初步形成以石油钻采、防爆电机、电器机械、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筑路机械装备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尤其在石油钻采、防爆电气、生物质能源装备、输变电设备等能源装备产业领域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格局,拥有二机石油装备集团、防爆集团、防爆研究所、天冠企业集团、金冠电气公司等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在高效电机、纤维乙醇、石油机械、避雷器等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多年保持行业前列,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对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提高区域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石油钻采装备、防爆电气装备、生物质能源装备、输变(配)电装备等四大领域,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技术、人才等优势,以抢占世界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按照“发挥优势,聚焦高端,创新驱动,服务增值”的要求,着力推动能源装备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品牌化、集群化。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把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国内外知名能源装备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和政策推动相结合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宏观指导,研究和制订有利于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坚持增强制造实力与提升服务能力相结合原则。依靠现有产业基础和制造能力,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和服务化,支撑龙头企业由设备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拉长制造服务业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链从低端向高端跃升。

3.坚持自主发展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原则。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参与国际开发合作,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战略合作,通过产权转让、合资合作、技术引进、包装上市等形式,壮大产业规模。

4.坚持培育龙头企业与完善配套体系相结合原则。实施区域带动战略,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引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以大带小,以点扩面,促进装备制造产业整体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石油装备、防爆电气、生物质能源和输变电装备四个专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一大批“专、精、特、新”专业化生产企业,形成产业配套较为完整的石油钻采、防爆电气、生物质能源和输变(配)电装备四大超百亿元产业集群,打造中国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末,有2-3家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上市,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到“十三五”末,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占全市装备制造业的5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石油钻采装备

1.重点发展四大产品系列。重点开发深海钻机、极地钻机、车载钻机、橇装模块钻机等石油钻采装备产品系列;煤层气、页岩气、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产品系列;海洋水下装备、压裂机组、井口工具等矿产资源集成装备产品系列;以石油特种车、防爆消防车为主的专用车辆产品系列,通过发展四大产品系列,形成石油钻井装备产业链、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产业链、矿产资源集成装备产业链和油田特种作业设备产业链四大产业链。

2.培育石油钻采装备产业集群。以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老厂区为起步区,向北、向西在高新区、卧龙区规划2-3平方公里,建设“石油钻采装备产业园”,包括石油钻机主机研制区,电控、固控、井控等系统集成区,海洋钻采装备专用设备和工具区,配套厂家协作加工区,供应链仓储中心区等,实现产业链条科学合理布局。发挥目前拥有的“华石”和“RG”品牌效应,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吸引主要协作厂商和世界级品牌企业高端项目入驻园区,按照技术相关、市场相关原则,有选择地与有市场优势的关联企业合资合作,建设现场组装网点,提高市场渗透能力;积极探索与专业工程承包商等相关企业的战略合作,开展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集成服务等业务,推进产品技术服务增值,形成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努力建设中国重要的石油钻采装备制造基地。

(二)防爆电气装备

1.重点发展四大产品系列。重点开发防爆电机、核级电机、高效节能电机、防爆节能风机等防爆电动机产品系列;防爆发电机、燃气轮发电机、轻型发电机、风力发电机等发电机产品系列;防爆监控仪表、变频器、控制柜等防爆电控装备产品系列;矿用救生设备、防爆暖通产品、防爆电梯、防爆叉车、防爆车辆备件等防爆电器机械产品系列,通过发展四大产品系列,着力打造电动机产业链、发电机产业链、防爆仪表仪器产业链、防爆电器机械产业链。

2.培育防爆电气装备产业集群。在高新区规划3-4平方公里,建设“防爆电气产业园”,重点建设系统集成、检验检测、协作加工、仓储物流、中试基地等片区,实现产业链条科学合理布局。发挥“CNE”牌防爆电机中国名牌产品效应,加强与美国GE能源集团、德兰塞兰公司、英国PPI公司等世界级品牌企业的战略合作,引入高端项目,共同开发生产高效防爆电机、智能电机等产品。发挥部级专业防爆科研机构行业管理机构领军效应,打造防爆电机、防爆电气产品统一归口设计、研发、检验、国家标准制订、技术信息研究以及市场准入资质研究等防爆高科技技术服务制高点,以科研优势吸引国内优势防爆电机、电气企业入驻,为其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科技服务,着力打造覆盖产品全寿命周期服务能力的服务体系,为核心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形成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努力建设中国最大的防爆电气装备制造基地。

(三)生物质能源装备

1.重点开发生物能源制造装备。依托天冠集团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纤维乙醇技术开发优势,先期开发年产2万-5万吨级纤维乙醇成套装备,最终达到年产10万吨级的纤维乙醇成套装备能力,使纤维乙醇成套装备技术水平始终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2.培育生物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天冠生物质能源产业园,做好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发展需要,在卧龙区规划1-2平方公里,建设“生物质能源装备产业园”,重点建设基础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压力容器制造、安装配套设备制造、系统集成以及技术服务等片区,实现纤维乙醇生产领域特种装备的定型与标准化建设。发挥“天冠”品牌和市场效应,联合国内外相关设备制造行业知名企业,围绕纤维乙醇工厂初加工、预处理、反应器、分离、干燥、沼气等六大系统,共同开展纤维乙醇核心装备的开发及集成,吸引关联企业入驻园区,提供协作配套,形成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全力建设世界领先的纤维乙醇成套装备制造基地。

(四)输变电装备

1.重点发展三大产品系列。紧密围绕国家电力发、输、变、配四个环节发展需要,重点开发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装备、避雷器、互感器等输变电保护装备;变压器、可调电容器、输变(配)电设备智能监控等输变电控制设备;高低压电缆附件、开关设备等输变电气输送设备。着力打造以“输变(配)电设备保护和智能化为方向,以节能化、智能化、多元化、专业化为特色”的电力装备制造产业链条。

2.培育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在宛城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1-2平方公里的“输变电装备产业园”,建设国内最先进的电力装备制造、特高压产品试验、零部件协作加工、仓储物流等多功能片区,实现产业链条科学合理布局。发挥“金冠”、“飞龙”、“天力”、“鑫特”等品牌和市场效应,加强与国内外大品牌企业的战略合作,引入高端项目,共同开发生产特高压保护产品、智能化电能质量综合治理装备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智能监控装置;发挥龙头企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行业内主要协作厂商入驻园区,细化行业分工,提供系统配套,实现品牌产品的内展和外延,形成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制定石油装备产业园区、防爆电气装备产业园区、生物质能源装备产业园区、输变电装备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合理规划布局。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依照统一规划,按照“谁地域、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加快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路网建设,推进公共研发、质量检测、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环境。

(二)发展产业分工网络

尽快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带动力强的产业领袖型“蜂王”企业,着力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蜂王”效应,推动龙头企业把一般制造环节外包和“OEM”,以此吸引产业链配套的中小型“工蜂”企业集聚。带动中小企业提高专业化配套能力,形成一大批“专、精、特、新”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间形成现代产业分工合作网络,形成“峰群”产业。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围绕能源装备产业的发展,谋划、包装、建设一批产业支撑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为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围绕石油机械、防爆电气、生物质能源装备、输变电装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按照纵向链接、横向配套、完善链条、弥补短板、扩大规模的要求,绘制“产业图谱”,谋划、包装一大批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市发改委、工信局、土地局、科技局等将能源装备产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列为省、市重点项目,强化领导分包和联动推进机制,优先做好土地、资金、环保等要素保障,对在建和已纳入规划项目逐个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建项目早投产、新开项目如期开工、前期项目加快进度。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紧紧抓住国际装备制造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设立专门的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联合业内专家成立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推进和评估专家顾问团,开展针对性招商,扩大宣传,提升知名度,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参股国内外先进企业,引进核心技术,利用品牌优势,开拓国际市场。

(五)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

鼓励企业推广应用信息化控制和管理技术,推动设计、生产、销售乃至服务一体化。通过产品智能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决策水平,助推企业完成战略转型。推动产学研联合,积极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装备制造类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节能电机、智能钻机、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深水油气装备、纤维乙醇成套装备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技术平台,力争到2015年建成五个以上省级创新平台。

(六)大力培育知名品牌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选定符合争创名牌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创建一批,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企业利用品牌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提高装备产业标准化水平。

(七)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企业与国内外一流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完善高端人才交流培养体系,强化企业与周边地区大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引导大专院校针对产业需求,设立对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人才。制定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和优惠政策,多种形式引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激励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高层启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由主管市长牵头的专班负责制,实行“月督办”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对中心城区能源装备产业项目统筹布局,严格按产业链引导同类和关联性项目入驻相关专业园区,对不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限制进入专业园区。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科研院所等领域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产业发展咨询指导机构,协助指导产业发展。

(二)整合政策资源

支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备案和审批手续办理。充分利用国家、省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各相关部门在争取省以上专项扶持资金时,优先考虑能源装备制造企业项目。落实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关于进口设备减免税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整合市本级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重点向能源装备制造业倾斜,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建立销售渠道,参与国际招标与企业并购等。对专业园区内按照产业图谱引进新上的限额以上企业,引进后三年内,地方税收先征后返,用于支持企业发展,五年内减半给予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石油装备产业园区、防爆电气产业园、生物质能源、输变电装备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经批准后,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严格控制相关产业项目入驻,推进集聚集群发展。市建设土地指标优先保证能源装备产业项目的需求,据实供地。加强产业发展资金保障。设立市能源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能源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发展,加快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完善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服务,对当年向单个企业新增贷款余额1亿元以上的,按新增部分的0.5‰给予奖励;大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私募债来募集资金;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引进风险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公司,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对新上市成功的企业按融资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实现再融资的,且保证80%以上投入特色产业园区,按再融资额的1‰进行奖励。

(四)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提升平台建设,对企业被新认定部级企业技术中心、部级工程(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省部共建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部级质检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质检中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名牌(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品牌奖励以企业当年获得的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奖励,复评后的商标或名牌不再奖励)。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承担部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鼓励企业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被评为“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五)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和推进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工作,搞好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提出支持政策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市工信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及石油装备产业园区、防爆电气产业园区、生物质能源装备产业园区、输变电装备产业园区四个专项产业发展规划,聘请高层次技术专家成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或者咨询专家小组),搞好与上级部门和专业院所的汇报沟通,指导行业发展。市规划局会同高新区、卧龙区、宛城区和龙头企业拿出石油装备、防爆电气、生物质能源装备和输变电装备产业园的规划方案,对园区土地进行规划控制,对入驻项目规划选址按照规划方案严格把关。市国土局对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用地给予保障。市财政局落实支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市政府金融办指导能源装备产业所在区、专业园区和相关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装备领域。市科技局指导服务能源装备产业科技创新和平台建设工作。市环保局做好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环境容量保障、服务和监督工作。市商务局指导能源装备产业园绘制招商图谱,将装备制造产业升级与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相结合,着力完善上下游产业链,重点围绕产业链条薄弱环节强力推动招商,要瞄准国内外重点地区、知名企业、配套厂家,开展针对性招商,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提高产品本地化率,加快形成专业化特色显著、产业链完整合理、市场规模较大的优势产业集群。市质监局服务好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品牌创建和公共检测检验平台建设。市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每月对能源装备产业推进情况进行通报。高新区承担石油装备、防爆电气产业园发展规划任务,编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图谱,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搞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搞好项目入驻和企业服务工作。卧龙区承担生物质能源装备产业园发展规划任务,编制产业图谱,会同高新区编制石油装备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搞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入驻和企业服务工作。宛城区承担输变电装备产业园发展规划任务,编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图谱,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搞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搞好项目入驻和企业服务工作。二机集团、防爆集团、天冠集团、防爆研究所、金冠电气公司等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修订完善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搞好技术研发,做好产业链关联项目谋划和招商工作,加强品牌培育,努力开拓市场,依托行业协会加大技术合作、人才引进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化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积极主动为创建四大特色专业园区、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对确定入园的项目一律享受全市重点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实行“一站式”服务,在规划、用地、环评、安评、生产许可、质检等方面,限时办结,对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