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卡数据采集的工作通知

民卡数据采集的工作通知

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工程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和《智慧战略发展规划》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我市201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须及时做好有关数据采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1.采集本市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

2.采集本市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参保信息;

3.采集持有本市公交、园林、公共自行车等信息化卡人员的基本信息;

4.采集其他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市民卡数据采集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必须采用“统一部署、部门协调、市镇联动”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1.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负责协调部门和板块的数据采集,组织宣传发动和培训,协调数据的汇总和入库。

2.各部门工作任务包括:

(1)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人员的基础信息,作为数据的比对依据,在数据下发核对后,进行数据录入并提供数据;

(2)人社部门负责提供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及发卡信息、职业和专业能力信息、就业信息、社保信息、学历信息等;

(3)卫生部门负责提供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

(4)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的学校、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

(5)人口和计生部门、民政部门配合必要的信息核对工作;

(6)交通运输、旅游、城管等部门负责现有公交、园林、公共自行车等信息化卡相关数据的提供。

3.各板块负责组织协调各自区域范围内人员的数据采集工作,抽调专人组成采集小组,具体负责市民卡的宣传、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对户籍人员采用入户调查的形式进行采集核对,对于缺失的数据进行补采、变化的数据进行更改、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改。采集的信息由公安和人社条线录入汇总。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2014年3月底~4月中旬。

2.实施推进阶段:2014年4月中旬~6月底,内容次序包括:

(1)4月15日前由公安、人社、卫生部门提供各自基础数据作为上门核对的依据;

(2)6月20日前社区(村)上门核对采集;

(3)6月底前由部门汇总。

3.形成统一汇总数据阶段:2014年7月底前完成,并形成发卡信息。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体系。(1)成立市民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经信委、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城管局、人口和计生委、民政局以及各板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2)各板块成立相应的市民卡推进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培训村和社区的宣传动员、信息采集等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宣传培训内容和计划,对各板块进行专题培训;由各板块组织所辖社区(村)进行培训。

3.保障信息安全。由相关信息提供、使用、协调单位签署信息安全使用协议。

4.加强督查通报。各部门和板块要按照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准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将数据采集情况报市相关领导,并在面上进行通报。

文档上传者

相关期刊

数据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北京市统计局

大数据

统计源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数据通信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信息产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