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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意见

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意见

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期手续。经研究决定,全区于5月8日至6月22日集中开展2014年度犬证延期、免疫工作,此次集中犬证延续的对象是2013年6月30前领取的犬证。现制定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力组织开展好2014年度集中犬证延期、免疫工作,区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集中犬证延期、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各区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犬证延期、免疫的具体实施落实工作,公安、经贸、城管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集中犬证延期、免疫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力争犬只登记率100%,登记犬只免疫率95%,登记犬只办证率85%,无主犬、遗弃犬收容率85%,养犬登记证到期延期办证率100%。各地要通过集中犬证延期、免疫工作,加大收缴无证犬只,规范有证养犬力度,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时间5月8日—10日)

各街道要利用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拉横幅、出宣传橱窗、黑板报,向犬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方位宣传《条例》,宣传依法开展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通过宣传,让养犬户人人知晓,了解养犬的条件、登记办证及犬证延期、免疫工作程序和时间等。

2、调查排摸(时间5月9日—15日)

为达到犬证延期、免疫工作的预期目标,各派出所会同社居委,在当地街道统一领导下,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社区,对辖区内犬类饲养的单位和个人养犬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告知养犬办证、犬证延期、免疫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养犬户进行登记造册,对犬证延期的同时放发《犬证延期登记表》。要通过排摸,切实摸清辖区犬只的底数、已登记办证数、未登记办证数、09年度犬证延期、免疫数,及时做好情况汇总并填制《2014年度犬证延期、犬只免疫情况调查统计报表》,汇总情况及报表由各派出所统计,于5月16日前通过治安大队主页“邮箱登录”上报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查排摸工作,分类列出犬只登记数、办证数、犬证延期数、无证数,并逐一向犬主发出《犬只免疫登记办证、犬证延期通知书》。对犬证延期的,通知犬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犬只免疫及犬证延期手续;对无证养犬的,符合办证条件的要责令犬主限时间、限地点办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予以处理。

3、落实犬证延期、免疫设点工作(时间5月10日—19日)

为全面有效完成集中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个延期免疫、办证流动工作组,在全区每个街道设立流动办证点,按照时间安排,逐步开展犬证延期、免疫和新办证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各社居委要落实专人,提前做好对辖区犬主的宣传发动,通知犬主在办证时间段准时到办证点办理各项手续,并全力配合工作组,做好桌椅、饮水等保障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如期完成。同时,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太湖广场北广场派特宠物医院设立永久固定办证点,未在流动点办理延期、免疫、新办证手续的或在2008年6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到该固定办证点办理延期、免疫、新办证等相关手续。

(二)集中办理犬证延期和犬只免疫阶段(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流动办证工作组和固定办证点均要备齐《养犬管理登记表》、《犬证延期登记表》和各种工作资料。办证点工作人员要凭犬主填写的《犬证延期登记表》、犬证和查验有效免疫证(未免疫的现场免疫)办理延期、免疫手续,收取养犬管理费、《犬证延期登记表》和犬证,并填制《犬证延期手续受理回执单》,通知犬主到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延期犬证。犬管办工作人员要根据《犬证延期登记表》及时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中添注免疫、延期信息及变更相关信息内容,修改添注犬证芯片中相关信息、在犬证上加盖延期印戳,在规定时间内将犬证发还给犬主。新办证的要按照要求免疫、注射芯片、拍照,办理申领手续。

(三)清理整顿阶段(时间6月11日—20日)

公安、城管、经贸等职能部门要会同街道政府,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和执法整治,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和措施到位。同时,要积极查处非法犬只经营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经营场所,加大对无证犬、扰民犬、伤人犬的查处力度,对已登记领证、犬证延期及犬只免疫的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对无证户和未办理犬证延期户以及未免疫犬只,要发告知书敦促限时领证、办理犬证延期以及对犬只免疫,对拒不办证和对犬只免疫的要依法查处。工作中,要及时捕杀狂犬,捕捉无主犬、流浪犬。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一22日)

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将对各街道集中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抽查,凡调查摸底工作不到位、基础数据不清、犬证延期办证率、免疫率和收缴率不达标,视为工作不合格,实行全区通报。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地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坚持依法、规范管理的为原则,严把审核关,提高犬证办证率和犬只免疫率,落实工作措施。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做好考评考核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开展的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和养犬管理工作纳入考评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严把审核审批关。重点管理区严禁批养禁养犬种,重点管理区已办证犬只除用于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残疾人饲养的扶助犬和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养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免疫费(需经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审核)和持有农林部门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外,犬证延期管理服务费一律全额缴纳。三是强化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系统中信息无差错。四是公安部门收取的管理服务费,通过财政专线一律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

五、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

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加强与街道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犬证延期、犬只免疫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根据要求按时上报本地区工作情况并填报《2014年度犬证延期、犬只免疫情况进展报表》。工作结束后,于6月22日通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主页“邮箱登录”上报工作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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