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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乡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完成全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源头管理,突出结构减排,扎实推进工程减排项目,为全县“十二五”减排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15949.61吨以内,氨氮(NH3-N)排放量控制在1806.36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3735.54吨以内,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控制在896.35吨以内,较上年分别削减3.52%、1.43%、3.73%、-3.39%。

年计划安排减排项目15个(见附件),其中结构减排项目13个,工程减排项目2个,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COD)4041.65吨、氨氮(NH3-N)369.84吨,二氧化硫(SO2)297.92吨,氮氧化物(NOx)76.38吨。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减排责任。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十二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县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将减排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确保年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拓展减排空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特别是拥有制革、造纸传统产业的笆篱、黄沙、一六、岩泉、天塘等乡镇要认真做好企业技改升级,搞好污染治理,实施“腾笼换鸟”,腾出环境容量,扶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产能的力度,尤其是拥有立窑水泥企业的乡镇,要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促进SO2减排(具体名单附后)。

城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09年底竣工并投入运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将管网配套贯通,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形成有效减排量。并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督促污水处理厂认真抓好减排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和配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及运行维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有效地落实减排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

(三)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严防污染反弹,巩固减排成效。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企业,进一步巩固小造纸、小冶炼、小炼油、小采选等“十五”小企业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基础台账,巩固减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