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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健身计划

全市健身计划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政发〔〕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体育,努力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增强全民体质,为建设体育强市,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群众体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遍增强群众的健康素质,明显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群众体育发展差距,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名以上,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组织逐年增加,城市社区社会体育组织覆盖率达100%,一级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30个以上。

(二)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四级体育设施网络。建成一批以非奥运项目为特色的体育主题和健身休闲公园,加快市奥体中心建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形成以奥体中心为龙头,以各地区体育中心为支撑,以基层体育活动场所为基础的体育设施网络。提高全市体育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四)体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我市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培养地方健身活动特色品牌。引导县(市)区、学校、机关、企业、镇(街)和协会,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区域范围内具有特色的健身项目品牌。

(六)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市民体质测试活动,建立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市民体质数据库和市民体质研究报告制度,促进全民健身科学化和个性化发展。建立完善区、镇两级体质监测网点,测试队伍数量和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全民健身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实施群众体育活动精品工程。以我市传统的元旦长跑、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等重大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培育和树立贯穿全年的群众体育健身品牌。精心组织好万人千台乒乓球系列赛、农村万人篮球系列赛、万人登山活动和万人羽毛球系列赛等全市联动的大型群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年举办市第十二届全民运动会。大力倡导“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的紧密结合。

2.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以学校体育为重点,鼓励和扶持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建立专业训练及锻炼队伍,开展特色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体育传统项目的梯队结构,做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后备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输送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规范管理。

3.举办全市性单项运动会。全面推进市级机关、县(市)区、企业、学校、协会五个方面群众体育活动,经常性地举办足球、登山、广播体操、象棋、门球、游泳、健身操、羽毛球等适合各类人群的单项比赛和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项项有特色。

4.积极参加体育竞赛活动。组队参加省体育大会、省农运会、省民运会等省组织的各项群体赛事和活动。充分利用市的千山旅游资源,承办好千山登山节活动。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三、十四、十五届老将田径运动会,北京和厦门国际马拉松比赛,国内信鸽系列比赛,全国钓鱼精英赛和全国老年门球赛。

(二)积极推进基础体育设施建设

1.完成“一场五馆”(奥体中心)建设

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速滑馆、全民健身中心、乒羽馆(已完工)。工程总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健身广场建设

“十二五”期间,在我市公园、乡镇、街道、行政村改造、建设大中型健身广场50个、小型健身广场400个,重点开展绿茵工程、小篮板工程及其它专项体育场地建设,使青少年的专项锻炼条件和百姓的健身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3.完成四城区体育公园及玉佛山健身景观长廊建设

在我市四个城区各建一个体育公园,总建设面积达10万平方米;将玉佛山公园规划改造成玉佛山健身景观长廊。五个体育公园建成后,将成为我市集奥林匹克理念、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群众健身娱乐为一体的人文景观。

4.加强全民健身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要建立管理营运机构,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体育健身设施,年前对我市已投放的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维修,落实专职管理人员,保障已建体育工程环境整洁、功能到位、对外开放,切实做到体育工程有人建、有人管、便民用,提高工程使用率。

(三)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加大对全民健身晨晚练辅导站(点)的管理、指导、支持力度,组织建立县(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制度,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工作,建立体育健身服务平台,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人,5年共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人(其中部级15人,一级400人,二级800人,三级2400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有效推进各项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把群众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逐年增加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投入,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依法治体,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强化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长效管理。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

(三)整合资源,引导消费。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配建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小型多样的多功能体育健身设施。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市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创造条件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类人群提供多元化的健身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公共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紧紧围绕举办十二届全运会,系统谋划“全民健身,共享全运”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群众体育工作,宣传全民健身,提高全民对群众体育工作的参与度,使重视健身、关心健身、支持健身、参与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组织实施

本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要各司其职,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贯彻实施本计划。县(市)区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各街镇、各部门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计划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