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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建设的工作规章

关于行政建设的工作规章

一、细化五项规范管理,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一要抓公开规范。创新服务事项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落实窗口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规范窗口服务事项、离岗告示、电子评价等设置。二要抓作风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息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AB岗制度管理;改进服务态度,健全窗口服务礼仪,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继续推动窗口创建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三是要抓办事规范。在“立等可取”上下功夫,在告知指导上下工夫,在提前、延时、预约服务上下工夫,在引导服务上下工夫;同时抓好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推进网上办事。四要抓环境规范。建好“市民之家”,抓好卫生、休息、咨询、文化、窗口摆设等方面的环境建设,更好地做到办事舒心、环境舒适;采购办公自行车,为窗口人员办件提供便利。五要抓督查规范。抓好窗口考核办法和日常巡查制度,抓好前述四项细节督查管理;好窗口工作月度通报、季度点评。

二、落实“两化”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一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规范交易行为。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科技”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做好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和建设工程电子评标信息化系统的试用,以及系统的使用、改进、推广等后续工作,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及网络监控功能,对每次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过程,实行全覆盖监控、全过程监督,确保交易公平、公正。二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的衔接,对交易业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检查,把好交易业务的进入审查关;细化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告、开标、评标、公示环节,细化操作程序,出台和完善相关工作办法,把好交易过程的操作关;同时,对每一招标项目明确具体责任人,对其所负责招标任务再细化、再量化、再责任化,对每一个招标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制定目标计划,对各环节工作进行全程记录,环环紧扣抓落实。

三、健全四项机制,加强对基层中心的指导

一要健全公开机制。以群众需求和便利为立足点,着力提高审批服务内容透明度,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利用数字电视平台,抓好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适时推进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二要健全指导机制。落实《省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订我市便民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管理细则,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健全工作指导制度、学习交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促考评制度;进一步落实“双30工程”,细化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分类指导与管理。三要健全服务机制。健全分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改进信息公开,加强手续代办,开展预约、延时、上门等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改善基层中心工作作风。四要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分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措施,加密督查频率,提高督导的针对性。

四、发扬六大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要发扬进取之风。加强引导管理,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牢固正确的群众观、事业观。二发扬创新之风。加强机关学习交流,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推动机关和窗口服务探索。三要发扬求真之风。深入窗口、企业和基层,加强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机关干部要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推进问题的破解。四要发扬实干之风。细化工作操作性,全力推进审改、代办、管理、招商、项目、维稳等重点工作。五要发扬和谐之风。加强文化建设,加强文明引导,强化窗口服务群众、机关服务窗口观念,促进机关和窗口一体化建设。六要发扬清廉之风。认真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和中心“八条意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干部队伍廉洁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