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冬造工作计划

冬造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完成营造林工作任务,根据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冬季营林生产任务

1、人工造林生产任务。总任务11370亩,其中长防3000亩、造林补贴4750亩、石漠化570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000亩、八百里绿色行动2050亩(其中新造800亩、补植1250亩)。

2、封山育林任务。总任务16795.5亩,其中长防1400亩、石漠化14395.5亩、退耕还林1000亩。

3、中幼林抚育任务。总任务38000亩,其中森林抚育补贴20000亩、德援项目森林经营18000亩。

二、营林生产投资标准

1、长防和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人工造林投资标准。每亩单价为300元,其中苗木费60元、抚育费60元、整地植苗170元、管理费10元(林业站管理费5元、局管理费5元)。

2、石漠化综合治理投资标准。(1)人工造生态林:每亩单价为610元,其中整地植苗费300元、抚育费240元(连续两年,每年两次,每次为60元/亩)、苗木费70元。(2)封山育林:根据具体工作量进行测算,报局领导审批。

3、造林补贴投资标准。每亩200元(含苗木费),其中2012年拨付133元/亩、2014年拨付57元/亩、间接费10元/亩(2012年)。

三、营林计划预安排

四、工作成果与保障措施

1、提交作业设计、验收报告及财务报账相关工作。在站长统一安排下,原则上各组独立完成相应工程作业设计说明书、实施方案、自查验收报告和财务报账工程资料汇编工作。初步作业设计在11月底完成,自查验收报告在明年4月上旬植苗工作结束后完成,财务报账资料(含实施方案、自查报告、竣工验收单等、各类发票及开工前后对比相片等资料)务必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2、保障措施。各组开展工作时可先向局里预借少量生活费和车船费,野外作业租车时必须报请主管局长和站长同意,并予以登记,作为报销租车费依据。报销生活费时,必须注明用餐事项、人员,同时附用餐菜单。前述分工在必要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文档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