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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村级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一、落实完善廉政教育

1、一月份召开党风宣传联席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有关事宜。

2、建立廉政教育制度。二月份集中开展一个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各村、各单位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政教育。乡、村的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必须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上党课一次以上。

3、拓展廉政教育网络。已建立乡、村二级教育网络,乡政府以开办廉政教育学校为阵地,对乡机关干部和村主要干部的廉政教育;村级以设立廉政教育室为阵地,以电化教育为主要方式,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4、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坚持每周一晚例会制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员“”制度的重要内容的落实。

5、落实党风廉政宣传。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充分利用“清廉”网站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6、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运用电教、文学、廉政座右铭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覆盖面广的形式,把廉政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家庭文化中去,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一年不少于2次。

二、落实和完善公共权力科学运行机制。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市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县行政许可听证规定》、《市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县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等,禁止擅自设定行政审批、收费和处罚项目,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防止滥用强制执行权。

3、发挥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执行纪律和诚信服务教育。

4、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创造条件逐步推行“无标底”招标,完善招投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等办法,规范建设工程发包各方行为。坚持和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在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者严格实行市场准入限制,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

5、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公正”的原则,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率和群众满意度。

6、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完善乡财政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的财政综合预算,逐步推行“零基预算”。建立比较完整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规范收缴程序。

7、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票据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实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使用往来款据执行的暂扣款、抵押款、保证金等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8、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廉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质量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的保廉责任。

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

10、推进公务员福利和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制订公车使用管理制定和公务接待规定。

11、建立健全党政干部的廉政激励和保障制度。健全与岗位目标考核挂勾的考核和奖励制度,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增资机制。

12、进一步完善村级换届制度。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选举。

三、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党内监督。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乡党委就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整改。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和实施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在适当的范围通报;积极探索“三重一大”票决制。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行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定期分析干部队伍情况,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收入申报、出国(境)审查审批、诫免谈话等制度的落实。各村设立专职纪检员,实现村级同级监督。

2、加强人大监督。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政府及所属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开展质询、特定调查、加强个案监督,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

3、加强行政监督。定期对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收费权、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制定机关效能建设考评方法,发挥监察举报中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坚决查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强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在报送县委组织部的同时,应及时报送县纪委。建立重大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审计结果要与干部的提拔任用、交流、奖惩紧密挂钩。

4、加强群众监督。第一,建立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对村事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第二,深化政务公开。政府负责人将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授受群众监督。第三,深化村务公开。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第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署真实姓名的信访件,承办单位要优先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曝光、评论、跟踪报道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法纪约束机制

1、完善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规范年责任考核,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强化责任追究。

2、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每年抓住几个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领导干部要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持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绝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3、加强纠风治乱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风热线,进一步完善行风政风测评机制。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原则,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抓好办案质量和数量,以惩处来促进预防违纪违法的事件发生。

五、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党委、政府把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与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切实做到每年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每半年一次听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落实情况的汇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两年一次开展由党政领导班子带队的专项检查,党委要把落实本办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总结分析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构建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村级建立民主保廉工程,预防村干部违法乱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