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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一地一品普法宣传计划

旅游局一地一品普法宣传计划

为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一地一品”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普办[2013]3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进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顺利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结合我县旅游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县旅游系统以“依法规范旅游,构建和谐景区”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小县大城”战略工作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旅游队伍的法律素质,并促使各旅游从业者学法用法,使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游客的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举办法制培训。利用旅游大讲堂、学习会、旅游质量提升活动等平载体,排出学习计划,定期举办法制培训,邀请县法制办及旅游法律相关专家来单位授课,分批次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宪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社会法治建设等新要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旅游系统法律法规。

(二)举行法律考试。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举行有关培训班授课内容、旅游系统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指标。

(三)开展普法宣传。借助400周年纪念活动等旅游节庆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影响面,集中举办一次旅游系统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社会宣传旅游系统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旅游法律法规“三进”活动,景区监察大队、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所等职能科室带着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走进景区、企业,与游客、市民面对面宣传交流,在国赤环线等通景公路以及城区道路上悬挂、设置旅游法制内容的横幅和广告牌;利用山旅游官方网站、微博、《旅游报》、旅游阳光工程专栏等宣传渠道持续有效开展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全系统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具体协调相关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通过健全组织,强化沟通,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组织格局。

(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报纸、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工作平,宣传群众喜闻乐见、发人深省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促进普法对象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发转变,培育法制意识、法制土壤。

(三)指导考核,督促提高。在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各科室、单位对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都要认真做好法制典型人物宣传、工作账的收集整理、普法资料的登记归档,有关数据、信息整理后报委办公室,质量高的将在网站、报纸上刊登,工作开展情况将在年终组织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