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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审计计划

区政审计计划

财政审计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转移支付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区级预算的完整性,揭示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了解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情况,关注民生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管理等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维护财政安全,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签。通过审计区国资委、区农委、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体育局等5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审签决算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资金收缴的及时性、完整性,预算支出的规范性,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改革制度执行的规范性、效率性,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及提高决算管理水平。

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

(一)对区教育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2011、2012两年度预算安排基建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教育基建资金预算安排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项目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项目运行的绩效性。通过审计调查,揭示项目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基建项目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二)对区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2011、2012两年度各项区级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支农专项政策的落实,支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支农项目建设程序的规范性。通过审计,揭示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及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完善支农惠农政策,确保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三)生活垃圾减量化分类处理情况的绩效审计。围绕本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的总体目标,评价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情况,关注相关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的规范性,项目建设是否达到国家、本市环保行动计划及本区有关无害化、减量化的要求。通过绩效审计,加快本区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经济和社会发展。

基本建设投资审计

(一)重点项目前期动迁资金跟踪审计。拟开展部分市级重点项目的前期动迁资金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动拆迁程序及动拆迁征收补偿方案的合规性,动迁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公正性。通过审计,促进项目动迁各方加强管理和规范拨付使用动迁资金,确保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拟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和承发包管理、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通过审计,揭示纠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核减不实费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三)复核及抽审社会中介机构审价项目。区审计局将根据造价金额,对需要纳入社会中介机构审价的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和集中委托(或招标委托)。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价工作的监管。通过审计监管,促进提高社会中介机构审价质量,控制和节约财政性建设资金,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四、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和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开展部分部门(企业)领导干部(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地区与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及履行职责情况,关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本市与地方政策规定、重大经济决策与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及执行及被审计领导干部(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情况。通过审计,促进领导干部(领导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

根据市审计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可能延伸审计本区的审计项目包括:(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内容: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四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后续管理情况。该项目为市审计局同步审计调查项目,区审计局将参与并实施对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审计调查。(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内容:一是节能减排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二是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四是节能减排工作日常管理情况。(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内容:一是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土地出让金;二是经营性土地是否严格按规定采取了“招拍挂”方式出让;三是部分已出让土地是否按规定使用;四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四)住宅配套费专项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本区住宅配套费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住宅配套费的足额征收和专款专用情况,住宅配套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区审计局将根据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提前自查自纠,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有关审计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