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一、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一)完善政策体系。

编制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立法调研;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钢结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机制创新研究;推动出台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实施细则;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财税激励政策。

(二)开展工程示范。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突出钢结构推广应用,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主导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社会投资的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方面,启动一批示范工程。

(三)健全标准体系。

制定钢结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框架,加快编制钢结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人行天桥、城市立交、跨江大桥、停车楼等系列标准;继续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地方标准体系;出台装配式建筑系列技术导则、指南、图集。

(四)强化技术创新。

组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路径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符合实际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部品构件配套产品体系,助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科学技术委员会钢结构专委会,加强钢结构产业发展技术指导,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本地企业加快形成技术优势。

(五)培育产业发展。

发挥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的作用,整合资源,支持本地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及配套部品构件生产等相关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20个以上,鼓励申报部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鼓励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企业申办专业承包资质,支持相关企业资质升级;开展住宅部品认定,住宅部品认定目录。

(六)提升实施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培育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管理、技术和产业工人队伍;开展装配式建筑系列技术和标准培训,提高行业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实施能力;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和技术工人培训教材,加强装配式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转型为产业工人。

(七)服务区县发展。

建立市区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支持区县城乡建委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鼓励区县出台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监管创新;指导区县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培育相关产业,推进工程示范,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区县5个以上。

二、抓好工程建设标准化

(八)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修订规范性文件;组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委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支撑。

(九)健全标准体系。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地下综合管廊、集约化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方面综合性和骨干性地方标准和技术导则编制;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推进先进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为标准,更加注重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建立企业标准化工作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编制。

(十)强化标准实施。

建立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快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继续开展标准员岗位培训和标准员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我市承担的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研究;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推动标准有效实施。

三、强化科技创新

(十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发挥建设科技委、行业企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加快行业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重点领域创新。

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落实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围绕新型城镇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互联网+城市”等重点开展研究攻关,推进城市设计、城市治理、开放式街区、工程质量保险等方面的研究,促进相关成果推广应用;积极争取住建部和市级重点研发项目对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

(十三)推广应用新技术。

健全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机制,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BIM设计、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智能家居等新技术应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十四)开展试点示范。

启动建设领域创新型企业评价,培育创新型企业;培育建设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进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建设。

四、推动行业信息化

(十五)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建立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加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组织协调工作;对试点城市开展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积极争取新增试点城市。

(十六)推进民生服务智慧应用。

编制城乡建设“互联网+”“十三五”规划,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乡建设管理服务融合;加快编制智慧地下管线、智慧小区等系列标准;开展智慧管网、智慧建筑、智慧建管等智慧城市专项试点;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十七)强化信息安全。

健全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门户网站、信息数据的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要求,提升行业信息安全水平。

(十八)整合信息资源。

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完善行业数据仓库,实现信息数据的科学分类和应用,促进行业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协同推进委系统信息化系统集约化迁移顺利实施。

五、做好教育培训

(十九)完善工作机制。

修订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相关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修编专业人员考试题库,进一步扩大专业人员信息化考试岗位范围;探索建立有利于培养造就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工人队伍的培训考核体系。

(二十)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积极支持、参与建设行业精准扶贫培训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培训任务;加大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实施建设行业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