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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要点

档案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馆库和档案信息化两个重点,加强档案资源、利用体系、法制建设,强化机关、农业农村、重点工程档案指导,提高档案服务水平,为建设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档案业务工作

1、继续抓好机关档案工作。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农村和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监督指导,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现行公开文件报送、档案管理利用纳入年度检查,促进基层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2、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继续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完善农业农村档案管理体系,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3、继续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活动。加强分类指导、业务培训,严把质量关,完成2家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达省三级以上标准。

4、全力抓好民生档案工作。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等民生档案进行跟踪指导,及时建档,确保各类民生档案完整、齐全和有效利用。对有关单位的民生档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积极引导企业建档。主动参与改制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档,鼓励企业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

6、扎实推进社区档案工作。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抓好社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孤寡老人、特殊需求户、流动人员等方面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开展家庭建档服务试点。

7、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档案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档案的登记、监督指导和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二、做好档案馆工作

1、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逐步添置档案保管设施和档案信息化相关设备。

2、做好档案接收和开放工作。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县档案馆及时接收各单位、部门应进馆档案进馆,确保进馆档案门类齐全,整理规范。认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加快档案开放工作的进度,及时公布档案开放信息。进一步做好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工作,把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

3、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本着“优先利用,优先录入”的原则,加大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力度,档案数据录入比去年增长400%以上。建成县档案信息网,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网管理制度,加强网站信息采集、和安全管理,同时做好政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资料传送等工作。

4、强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依法加强到期档案的接收工作,力争把所有到期档案特别是涉及民生内容的到期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加大各类档案、资料征集力度,重点加强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和接收工作,不断丰富和优化馆藏结构。依法开放全部应开放的档案,提高查档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档案法制建设力度

1、进一步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档案执法水平,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考核监督机制。

2、开展档案执法活动。在全县机关档案室开展一次全面档案执法检查,查处档案违法事件,进一步提高全县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配合县人大等部门开展档案专题调研活动。

3、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

四、抓好自身建设

1、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档案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统领工作,为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抓好档案业务培训,促使档案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强化各种监督机制和手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