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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局信息工作考核安排

市畜牧局信息工作考核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工作情况交流,推进畜牧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提高畜牧工作科学决策化水平,增强市直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信息文体

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新闻稿件、政务信息和各种情况简报。

三、考核办法

以市局《畜牧》、《畜牧网》为基本载体,每刊发一条信息类原创文章记2分,每刊发一篇调研(论文)类文章记6分,转发文章减半计分。

在市级新闻媒介信息加倍记分,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作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采用的,包括两办以及纪检、组织、宣传、机关工委、农工办等部门和省级业务部门采用的加倍记分。

在更高层次发表的或被领导批示的加倍记分,同一篇稿件被多次采用的,取最高层次两次累计加分,同一层级只计一次分。

被市级以上机构采用的信息,800字以上按调研类文章记分。

多人合写信息的取前两名按3:2比例计算。

四、奖励办法

市局将建立信息考核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每半年对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根据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年底对全局信息情况进行综合评比,通报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信息考核情况将作为年终岗位责任制、干部培训和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