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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规范化系统通知

应急值班规范化系统通知

区直各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做好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工作,促进全区应急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按照省、市应急工作有关要求,区政府将建立应急值班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全区应急值班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太原市政府应急值班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区于2007年成立了区应急委员会,主任由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位副区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单位为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部门,统筹协调和指挥处置全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请各单位依照“行政一把手负责、专人值班”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二、人员培训

为达到省、市应急管理办公自动化的要求,2009年10月1日区政府应急值班管理系统将正式启用。9月中旬,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各单位应急值班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值班管理系统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早安排人员,确保按时参加。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迎泽区值班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明确突发事件报送要求,健全应急值班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值班管理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安排业务熟悉、政治性强的同志承担此项工作,不得安排保安、临时人员等承担应急值班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应急值班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话、电脑、传真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自系统启用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下个月的应急值班安排表通过区政府应急值班管理系统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值班安排如有变化,应及时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变更情况。

5、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不得出现应急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情况。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应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各单位各部门应急值班工作基础建设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定期通报结果。

6、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值班工作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及值班人员名单(另附),于9月11日前报送至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