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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通知

加强税收征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护税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源头控管,抓好薄弱环节税源管理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须先办理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房产交易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须提供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完(免)税证明或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经营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取得转让收入,应向受让方开具税务发票,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时,必须提供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国土部门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50万工程额以上)

外来施工企业参与我市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须到住建委备案登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住建委出具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外来施工企业竞标成功后,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分支机构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独立设置账簿、结算账户,独立核算盈亏。

(三)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体的管理,强化资格认定、年检等工作审核力度,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予以取消。

2、民政、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管、联检制度,共同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

1、卫生部门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医疗机构,不得办理年度资质审验。

2、医疗机构使用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医疗服务专用发票,在参加医疗保险方面,与财政部门监制的《医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具有同等效力。

3、卫生部门要按规定严格做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划分审批,并及时将划分审批结果抄送给税务部门。

(五)加强车船税收管理

交通运输、公安、农委(农机)、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审联管制度,在办理机动车年度审验时,车船主须先办理完(免)税手续,再办理车辆、船舶审验手续。

(六)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税源管理。

高铁办、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各项税源的监管。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交流,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履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向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有关涉税信息,财税部门要为各相关部门提供所需信息的详细内容和表格样式,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机制,实现涉税信息共享。

三、实行委托,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

财税部门对下列零散税收实行委托,其它未列举的委托税收,由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实行委托。对委托单位,按不超过税款3%的比例支付手续费。

1、委托交通运输部门从事客货运输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收;

2、委托房管部门房产交易应缴纳的税收;

3、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

4、委托文化旅游、教育体育部门文艺演出及体育商业比赛应缴纳的税收;

5、委托物业管理部门、村(居)委会房屋出租、家庭装修应缴纳的税收;

6、委托林业部门林业交易应缴纳的税费。

以上委托的有关具体事项由税务部门另文印发。

四、严格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票控税”,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凡属发票管理范围的各类票据,均依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在超市、商场、餐饮、宾馆、娱乐、广告、洗浴(足浴)等行业大力推行税控装置。财税部门应积极推动网络发票及联网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作,提高票据信息的利用,强化信息管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加强财务报销环节发票审核工作,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作为报销凭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要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税务部门。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力度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市政府将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税收征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税法学习和宣传,坚持依法治税,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强化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掌握税收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征管条件。

特此通知